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了!如果有人告诉你:" 花钱就能入学,不用看录取分数线,就能到心仪大学提升学历 ",请务必打起十二分精神,因为你很有可能陷入了一场骗局。
近日,蓉江新区公安刑侦大队接到群众肖先生报案称,其两个学生因专升本考试被某学校招生老师王某诈骗 12 万元,民警接警后迅速着手侦办,并依法传唤嫌疑人王某配合调查。
据了解,肖先生经营着一家培训机构,今年 5 月底机构内有两名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后未录取到本科院校,学生家长便找到肖先生,询问是否有其他办法可以录取。
此时,肖先生想到了,曾在某学校从事过招生工作的王某,并向他询问是否有入学名额。王某则称可以花钱录取,之后以找关系、送礼等名义,骗取学生家长共计 12 万元。
据王某供述,其并没有能力和渠道办理入学,收到钱后为了拖延时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办理,骗得的钱财均已用于个人日常开销。
目前,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
" 天上不会掉馅饼 ",想要提升学历没有什么捷径,所谓的 " 有路子 "" 找关系 " 不可信,唯有辛勤付出才能收获满满的幸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