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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了解,学校购买保险并向学生收取费用的做法存在一些争议。一方面,学校可能会主张这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校期间遇到意外或突发状况时能够及时得到帮助。另一方面,一些人可能认为学校不应强制性地收取保险费用,尤其是在学生已经购买了个人保险的情况下。在法律层面,这个问题涉及到保险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学校买保险并收取每人100元是否合法,需要深入了解学校的具体做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不合理,大学生保险是自愿的,学校无权利强制要求学生交保险费。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
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大学生医疗报销比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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