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本文共有 3176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7 分钟。
便利店进货+便利店进货单 便利店进货是指为了满足店铺日常经营需要而购买商品和物资,以保持库存的充足和多样化。便利店进货单是记录便利店采购商品和物资的清单,包括商品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通过合理的便利店进货和进货单管理,可以确保商品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店铺的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便利店进货也需要注重货品质量和供应商选择,以保证店铺的信誉和顾客满意度。细致的进货计划和进货单记录,可以帮助便利店降低成本、防止库存积压,并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求。
萝卜白菜真是惊爆价啊,不知道超市进货是不是1分钱一斤?
有时想不明白
一些大妈大叔去超市
经常一把一把抓
买一堆菜 是屯菜呢
还是家里开档 或去外面摆摊
但超市的菜也不算便宜呀
去批发那边进货不是更划算吗
你们觉得呢[what]
#冬日生活打卡季#
建议大家别去超市囤货了,超市的东西质量越来越差了,以前我们都喜欢在超市买东西,觉得质量比较靠谱。
昨天我开到马路上开着车子在打广告说超市有特价,我就去了,想着快过年了,囤点年货。
去超市看了一下,还真的是很便宜,十斤的洗衣液才19.8毛钱,日期还是新的。
还有洗发水才19.8一瓶,她说原价198的,现在打一折。
还有沐浴露更便宜都是十来块钱一瓶。
我看到这么便宜,就买了十几瓶。
回到家我赶紧到处去炫耀我买到便宜东西了,让大家赶快去。
结果老公说:“你买的都是啥牌子的,我都没用过,这些不好用的,你看那些大牌的打特价不,那海飞丝,蓝月亮打特价不?”
我说那些不打。
老公说:“那就对了,这些杂牌,她们也是在网上拿的货,本来网上就只卖十块钱,她打了特价还要比网上贵几块钱。”
然后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还真是。
那我还买了很多猪肉,虾,跟菜,这些也打特价,比网上的新鲜吧?
结果拿出来做来吃,这些猪肉就是没有菜市场买的好吃,菜就更不用说了,跟菜市场买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味。
我就想不明白,超市这些猪肉不是在一个地方拿货的吗?
还有这些菜不都是一个菜地里面出来的吗?
算了,以后不去超市买东西了,猪肉,菜去菜市场买,洗衣液洗发水这些在网上买就好了,零食也在网上买。
马上过年了,多囤点肉跟菜,过年的时候大个的虾,好的猪肉肯定会涨价,过年大家都吃的好一点,越贵的菜越有人抢,越是没有的卖。
我就囤了几斤海参,三斤大虾,五斤前脚瘦肉,还有十斤鱼。
青菜就算了,放久了不好吃。
你们都囤年货了没有?你们的年货现在还是在超市买的吗?我以后都不去超市买了。
凌晨三点我们赣州蔬菜批发市场一派繁忙景象。各种蔬菜都有,新鲜,临近大年,销量也在上升。来这里进货的来之各大农贸市场和各乡镇,以及各大超市的老板,他们应赶早把菜备齐,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社会底层“内卷”得太厉害了
#头条##社会##热门#
我同学的老公是开大货的,给本地的一家超市拉货。
每天,每一天晚上12点上班,凌晨6点下班。昼夜颠倒。
然后今年,超市打算换一个进货渠道,不去市里了,要去外省进货了。比去市里进货多跑一个半小时。来回就是要多跑3小时。同学老公算了下,开价400块钱跑一次。
然后超市拒绝了,另外一个大货司机报价320。同学老公的工作就这么被抢走了。
这就是打工,出路在哪里?无休止的内卷。
总有人,宁可拿微薄勉强糊口的薪资来内卷。
但是能责怪抢工作的大货司机吗?他也有他的重担,超市需求稳定、长期。
他迫切的需要这么一份长期稳定的收益,工资低点就低点,稳定就行。
而且,也许,会有下一个报价280的,把他又挤走。
必须严查超市的进货渠道,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胡萝卜说法头条群星榜·10月黑马作者 商事律师 优质本地领域创作者
上海,一女子珍珍为了给亲家送礼,在一家超市购买了4条软中华。可万万没想到,送给亲家之后一周,竟然被亲家退回,理由是香烟是假的,这让珍珍相当没面子,多次与超市沟通无果之后,双方闹上法庭。(来源:裁判文书网)当天珍珍在妹妹的陪同下,来到超市购买香烟,香烟柜台位于装有监控的超市门口。由于香烟是送人的,珍珍一再要求香烟必须是正品,超市营业员也一再保证。空口无凭,珍珍要求营业员扫描香烟上的验证码,可营业员却说扫描机器故障了。于是珍珍要求将香烟条形码打印到购烟发票上,营业员也同样推脱。在营业员一再保证香烟品质的情况下,珍珍花费2800元买了香烟,并作为礼品送给了亲家。一周之后,亲家将香烟还给珍珍,说是假货,珍珍拿着香烟来到超市,要求退货。超市一再否认香烟并非假货,并且拿出行规“离柜概不负责”。同时,超市还说,如果珍珍觉得香烟是假的,大可以拿到烟草鉴定中心鉴定。双方为此吵了起来,还闹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珍珍将香烟封存,送到了香烟鉴定中心。几日后,鉴定结果出来了,确认香烟为假冒伪劣产品。珍珍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退还香烟货款,并赔偿三倍损失。【@胡萝卜说法 】珍珍主张“退一赔三”的依据,来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但是,本案中最关键的部分是,如何证明珍珍拿到烟草鉴定中心鉴定的香烟是超市卖给珍珍的呢?对于这个问题,珍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此香烟是超市卖给自己的,当然超市也没有证据证明香烟不是超市卖给珍珍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依据在案现有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综合进行判断。珍珍提供了购买香烟的发票,香烟实物以及检测、报警、投诉等证据。而在超市这边,法院要求其提供案发当时的监控记录,超市却以监控仅记录一个月,开庭时距离案发已经过了一个月,监控记录已经灭失未能提供。请注意,珍珍拿着香烟去超市交涉时,距离案发仅有一周的时间,超市是有足够的时间妥善保管案发监控录像的,以备双方质证使用。加上如果香烟是真的,监控录像对超市一方是极为有利的证据,超市本应妥善保管。但超市却以时限超过一个月为理由未能提供,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常理的。其次,珍珍拿着香烟到超市交涉时,按照一般生活经验,超市本应该第一时间拿出专业设备对香烟的条码进行验证,以核实香烟是否为超市所售,而此时超市却告诉珍珍行规是“离柜概不负责”,珍珍应该去香烟鉴定中心鉴定。试问,如果超市确认香烟并非超市所售,又何必多此一举呢?再次,珍珍在购买香烟时,超市作为专业经营者,完全可以将香烟条形码打在发票上,也可以当场验证防伪标记,以防止此类纠纷,但事实上却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基于此,依据证据优势原则,民事诉讼中的高度盖然性原则以及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我们有理由相信4条假香烟就是超市卖给的珍珍。因此,一审法院判决,超市退还珍珍2800元香烟款,并赔偿珍珍8400元。超市不服,提起上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维持了原判。对此,您又是怎么看的呢?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律师来帮忙# #上海头条#文中部分观点为个人观点,并非判决文书原文。图文无关,并非涉案图片。
每天去超市进货[灵光一闪]
午夜故事1
#真实事件 #社会百态 #真实故事
01:20
#想开一家超市,但是供货商在哪里找呢#
其实这个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只要满足2个条件,供货商会挤破头的给你上货。
这个问题对于完全没有入行的新手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么多品种这么多商品到底哪里进货呢?万一我店开起来了,没有人给我供货岂不尴尬了。
简单来说一下哪2个条件:
第一:现款现货,只要你不欠账,他们上货跑得飞快的。
第二:你店位置特别好,他们甚至可以免费铺货,如果店面够大,有的还有陈列费用哦。生怕来晚了就没有他商品的位置了。
你根本不用担心他们晓不晓得你店的位置,他们有他们的群,有他们的圈子,哪里开新店了他们第一时间就知道了。
明白了吗?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私信问我,我是@逍遥店小二 开超市十年了,关注我了解更多。
新手小白啥也不懂的可以看看下面的专栏,都是通俗易懂我的个人经验。点击图片下面商品卡即可。
收集不易,本文《便利店经营必备:如何正确准备便利店进货单?》知识如果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