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一名老师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报道,该名老师被指控在阅卷过程中将考生的作文内容进行了泄露,导致了严重的考试失实问题。随后,相关教育部门对该老师展开了调查。这一事件引发了舆论的热议,人们纷纷对老师的行为表示愤怒和不满。 这一事件的背后涉及了多方面的问题,考生的隐私权、考试的公平性以及老师的职业道德等方面都受到了质疑。同时,这也提醒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者需要加强对阅卷流程和考试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这样的事件,必须严肃追责,维护考试的公平和公正,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这一事件也应成为教育体系改进的契机,促使相关部门改善考试监管和老师职业道德教育,为教育环境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网上热议的高考满分作文事件,终于做出了回应。
回应中,考试院首先肯定了高考作文的成绩评定“符合规范”。
这一点并不意外。很多人为《生活在树上》这篇作文的作者鸣不平,其实大可不必。大家关注的,不是这篇作文,而是打分以及背后的问题。
客观地说,即便这篇作文用了很多生僻词汇,也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写得出的。至少,全面理解这些生僻词的含义,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从这个角度而言,这名学生,算是学有专长。
作文给满分,虽然有争议,但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章的评定,历来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有各的标准。否则,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生前寂寂无闻、身后一飞冲天”的作家了。
至于组长最终给这篇作文打满分,各有各的理解,也不算太过分的事情。然而,把这篇作文公布出来,就成问题了,违反了相关规定。考试院的声明,侧重说的,就是这一点:
作为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的陈建新老师在评卷结束后未经允许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严重违反了评卷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九款的规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研究决定:停止陈建新老师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对网民反映的其个人其他相关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保密都有时效,等过了时效,再把这篇作文公开,有何不可?
问题在于,一旦文章公开,就出现一个导向、模仿的问题。既然这样的作文可以是满分,明年、后年,我也可以模仿一下,得不了满分,说不定也能得高分。
这种充斥着生僻字和哲学体的作文,可以作为学生的个人爱好,写写无妨;如果扩大化,争相模仿,就成问题了。
即便考虑不到这个层面,还有一个问题令人困惑:陈组长干了阅卷组组长,难道不知道评卷工作纪律吗?如果不知道,实在匪夷所思;如果明知故犯,就让人怀疑其动机了。
对网民反映的其他问题,考试院也做了回应,表示正在调查核实。这需要时间。而且,陈建新即便有牟利行为,比如授课、出书,但从这些行为本身来讲,并不违规;这些行为和其特殊身份产生关联,如何定性,也是比较困难的事情。所以这些方面,调查的时间一定短不了。
事情的焦点还不在这里,而在于阅卷的制度设计层面。一个人,长达担任阅卷组组长,是否合适?这个职位,是否应该定期轮换?
教育专家王旭明也认为,“对于陈建新一连担任阅卷组组长的现实,也应通过制度设计予以调整”,最好能够3~5年左右即进行更换。
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久了,不管权力大小,都容易出问题。轮换与轮岗,是确保考试公平的必要举措,应该从制度上加以保证。
表面看,这件事的起因,只是一篇作文的公开;
更深的层次看,阅卷组长长达的“固定化”,才是根本因素。
如果不是这的浸润,陈建新想要出书、讲课,恐怕也不会这么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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