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复议申请期限10天怎么算”是指在特定的法律环境下,当一方不满法院裁决或者其他司法决定时,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的期限为10天。这个期限通常是从原裁决作出之日起计算。在这段时间内,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复议申请材料,并向上级法院递交申请,以便法院重新审视案件。在法律实践中,确保按时提出复议申请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因此,了解“执行复议申请期限10天怎么算”的具体规定及相关程序步骤对当事人非常重要。
执行复议申请期限10天计算方法为:从收到裁定之日起第二日起十日内。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因此,从裁定书送达的第二天起算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