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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会计证考试通过率指的是湖南省内参加会计证考试的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取得通过资格的比例。该数据通常反映了参加考试者的整体水平和考试难度。湖南省会计证考试一直备受关注,其通过率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通过率的提升代表着考生整体水平的提高,也反映了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培训方式的有效性。同时,高通过率也会对该地区的经济和企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
叔叔年轻时是小学老师,通过自己的努力从教小学到教初中,再从初中老师提升为校长,他还刻苦学习会计最终同时监管财务工作,给我们这些晚辈树立了榜样。作为体制内人员退休后他拿5000多元,婶婶拿2000多元,日子过得悠闲自在。
学校分有一套房,每天没有事情做就把堂哥的山坡地给他一两亩种菜或者种农作物。这几年年龄大了,70多岁的人了,堂弟在东莞这边没有时间照顾他,而且他也不愿意过来,在老家和堂姐住在一起,堂姐说有延迟退休的消息,叔叔回复她,延迟不延迟反正自己已经退休了,负责把这小孩看好就可以了。
这两个孩子很调皮,是堂姐儿子的孩子,叔叔能和晚辈三代人欢聚一堂挺高兴,堂姐上厕所的功夫大宝就把二宝脸上画成如下图所示的一样,出来后堂姐看到气的哭笑不得。叔叔却说这孩子备有画画的天赋,应该多培养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让孩子多元化发展。
堂姐听到叔叔这样说,想起无意间看到有《会画少年的天空》这么一个节目,挺不错,抽空让孩子看看,节目中画家们的资历或有不同,技法存在也有参差,但他们对生活、对艺术的探索值得被尊重、被看见。绘画水平和能力因人而异,但每个人向往艺术的心是相近的,只要愿意亲近艺术,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自我,成为独一无二的“会画少年”,但愿小孩子也能掌握一点技能。
而且节目基于对音乐剧、歌剧、舞蹈、美声、配音等领域的成功洞察,湖南卫视首度将大众目光聚集到“美术”这一领域,带领观众们欣赏油画、水墨画、工笔画、铅笔画、数字板绘、综合艺术、街头涂鸦等形式,原创艺术垂类综艺再添新力量,给农村孩子展示了一个不一样的天空。堂姐觉得农村条件有限,但让孩子看节目长知识、长见识,认知绘画艺术、认识更多年轻画家的一趟“会画”之旅,也是有必要的。
叔叔说孩子有天赋就必须要多看多学习,大一点自己也会努力,希望叔叔的刻苦钻研精神晚辈一样具备,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长知识、长见识的趣味点。
#会画少年的天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处罚,涉事公安分局向业主孙勇赔偿4000元。[给力][给力][给力][给力][给力][给力][给力][给力][给力][给力][给力]
伯瞻说法公职律师
湖南长沙,孙勇捡到一份资料,上面描述物业公司贿赂交警2万元,孙勇在各大微信群传播后引发热议,后纪委未查实行贿情况,孙勇被警方拘留10天,释放后其不服处理,将公安机关诉至法院,双方自此开启了一场扩日持久的战争。最终法院判决,警方行政拘留错误,应赔偿孙勇4000元,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孙勇(化名)是长沙市阳光壹佰小区三期业主,也是该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副主任,3月,孙勇与邻居秦某,在物业办公用房的垃圾堆中,偶然发现两大袋纸质资料。这些纸质资料,主要和小区物业公司相关,包括盖有物业公司印章的利润表、签有物业公司负责人名字的情况说明,以及多个月份的会计报表。两人还从这些纸质资料中,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其中一份纸质资料显示,物业公司动用地库维修基金,花2万元买通交警,请他们到小区周边道路抄车牌。这份资料是物业公司的行政工作呈报单,标题为《关于促进地库销售事宜》,孙勇提供的原件显示,7月25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龙某,向公司提交了一份申请。申请内容如下:为了促进小区地库车位销售,现与区交警中队沟通,对周边后湖路等道路进行停车管理,预计抄牌10次以上,发生费用2万元,此费用申请从地库维修基金内支出。显而易见,如果上述内容为真,那么物业公司涉嫌向交警行贿2万元,请他们预计抄车牌10次以上,目的就是防止车辆在道路上违停,以促进小区地下车库车位销售。6月,有业主在小区微信群内,发布了交警部门在小区附近道路抄牌的视频,此时孙勇想起了3月份捡到的呈报单,感觉正在发生的事情,和呈报单上描述的好像一样。6月23日,孙勇在未核实真伪、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将之前意外捡到的呈报单,发布到他加入的多个微信群内,并配上一些交警抄牌的小视频。同时孙勇还发布了“物业2万元重金聘请交警中队在小区周边抄牌”“这2万元只是一次,后期是常态”“给交警的沟通费”等信息。图片、视频加上孙勇言之凿凿的话,这一切不得不令人浮想联翩,一石激起千层浪,孙勇所发的信息,造成群内大量群众点击、评论,自然此事也引起了当地纪委的关注。后经纪委核查发现,孙勇发布的视频,并非当地交警抄牌视频,而是他从网上下载;而孙勇所说的,“交警中队收受贿赂”,纪委核查后,也未发现相关问题。也就是说,孙勇描述的行贿事项,在纪委眼中属于虚构,或者至少是缺乏相关证据。6月26日,涉事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陈某报警,27日晚,当地警方将孙勇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结束后,于28日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对孙勇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行政拘留执行完毕以后,寻衅滋事的恶名,对孙勇的生活和生意都有较大影响,孙勇对此表示不服,并将警方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显然这是一起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警方需要证明,自己所做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法律准确。1.程序方面,双方均无太大异议。2.适用法律方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对于寻衅滋事行为,一般可处5-10日拘留和500元以下罚款,因此若认定孙勇违法,拘留10日也于法有据。3.双方的关键争议,在于事实认定。孙勇认为,他所发表的“物业行贿交警2万元”等言论,是建立在相关事实依据的基础上,并不存在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孙勇觉得,发表这些言论是行使批评监督权,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名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保障小区业主知情权的行为。而警方认为,针对孙勇散布的事项,2月,当地交警支队纪委作出一份《关于对岳麓大队四中队受贿舆情的核查情况报告》称,报告显示,未查实支队交警存在收受2万元贿赂的行为。注意,纪委报告中的用词,是未查实受贿,针对这点,孙勇进行了反驳,没有查实不代表不存在,受贿的情况也可能存在。当然,纪委核查报告作为书证,公信力还是比较强的,既然已经说了是未查实,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对涉事交警就不能以涉嫌受贿进行处理。对于这个关键争议点,长沙中院表示,关于孙勇在涉案微信群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属实,根据本案证据无法确定,因此警方据此进行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对于受贿事实,实际上有3种情况:(1)查证属实,此时处理受贿交警即可;(2)查证不属实,此时孙勇涉嫌造谣;(3)证据不足不追究责任。目前的情况就属于第3种,交警是否受贿证据不足,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交警就一定清白,之所以不处理交警是因为证据不足。这样一来,孙勇所说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还未可知,因此警方认定孙勇造谣(寻衅滋事)缺乏事实依据,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处罚,涉事公安分局向业主孙勇赔偿40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被长沙中院驳回并维持原判。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行贿2万元是否属实?#生机大会# #普法行动# #我与宪法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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