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呆账是指通过财务会计部门的处理将已经确认为呆账的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扣除,从而减少公司的应收账款总额。核销呆账需要开具原始凭证,以规范流程,确保核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开具原始凭证时,需要包括呆账的具体金额、应收账款的来源、核销的原因和依据、经办人的签字等信息,以便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此外,开立原始凭证还需要按照公司内部的财务规范和程序进行,确保核销呆账的决策及执行符合公司的财务政策和制度。因此,开立原始凭证对于核销呆账流程的规范化和合规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核销呆账的原始凭证包括对方工商注销或破产证明,如果没有这些第三方证明,有债务重组证据也可以,这些证据如果都没有,只要呆账超过三年,也可以核销,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分录是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