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女士的遭遇
严女士在2023年6月的时候收到了一家公司的offer,任职财务主管的职位。
于是严女士辞了原来的工作准备去新的公司上班。
该公司要求严女士提供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HCG)报告,这份报告通常用来判断是否怀孕。
严女士在做了检查之后发现自己还真的怀孕了,她告知公司后,几天后,公司称规划岗位调整,这个岗位不招人了。
而严女士在招聘网站上依然看到了该岗位,现在严女士是前边的工作也辞了,新的工作因为她怀孕不要她,多次沟通无果后,严女士将公司告至法院。
法院判决点有二:
一是将孕检作为入职体检项目,违背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二是因为怀孕就不招人,违背了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最后判该公司赔偿严女士3万余元。
底下的评论分成两派。
有人觉得企业做法没问题,新入职怀孕,休产假半年,这些工作就要交给别人承担,用人单位也要为实际情况考虑的。
财务主管这么重要的角色,上班几个月后休产假谁来管?重新招人代价还挺大的。
有支持严女士的网友表示,严女士一开始也不知道自己怀孕了,现在这种大环境,女生都不敢生孩子了,生孩子就不了业还耽误事业发展,女性生育的艰辛是被忽略的。
在大家都同情公司说这个职位重要的时候,严女士是因为比别的男性竞争对手优秀才被录用,却因为怀孕被取消offer。怀孕报告本来就不应该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公司就是违法了,被判没毛病。